项目名称: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及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440000-201910-146072-0104
评审日期:
2019年11月15日
公示日期:
采购内容: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档案整理及电子卷宗随案生成系统服务
采购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须具有档案管理部门颁发的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备案回执);若投标人无档案中介服务机构备案登记证书(或备案回执)的,则须承诺: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到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备案(须提供承诺函加盖投标人公章)。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66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中标供应商:
广东科泽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
小写:¥4,938,000.00元
大写:人民币肆佰玖拾叁万捌仟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番禺大道北555号天安总部中心16号楼1405房
评标委员会成员:
卢树填、樊建军、熊彩虹、沈飞、苏滨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