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暂扣车辆停车场租赁及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441900-20-201909-2020406-0003
评审日期:
2019年11月26日
公示日期:
2019年12月03日
采购内容: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暂扣车辆停车场租赁及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以提供资格声明函为准(详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详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清凤路13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郑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成交供应商:
东莞市清溪荣达停车场
成交单价:
小写:¥899,400.00元/年
大写:每年人民币捌拾玖万玖仟肆佰元整:
成交金额:
小写:¥2,698,200.00元
大写:人民币贰佰陆拾玖万捌仟贰佰元整
成交供应商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大埔村桃源路
谈判小组成员:
刘泽华、何培厚、林冰、郭楚勇、谢春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