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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采购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441900-20-201907-441920-0001W)
发布时间:2019-10-24

项目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采购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拖车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441900-20-201907-441920-0001W

评审日期:

2019年10月16日

公示日期:

2019年10月24日

采购内容: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采购交通事故、违法车辆拖车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

国内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须提供资格申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清溪大队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清凤路13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张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中标供应商

东莞市清溪福达汽车修理厂

中标单价汇总报价(元):

小写:5,325.00元

大写:人民币伍仟叁佰贰拾伍元整

中标供应商地址:

东莞市清溪镇土桥村委会

评标委员会成员:

邹春晴、黄江成、欧阳小勇、唐文武、彭兴高、邱朝辉、林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