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移动办公系统建设二期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440000-201905-146073-0054
评审日期:
2019年06月26日
公示日期:
2019年06月27日
采购内容: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移动办公系统建设二期采购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经采购人批准的合格报价人;
2、报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证明文件);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总公司授权分支机构作为报价人时须同时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书面授权;
(3)2017年以来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报价担保函;
(4)报价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报价截止时间前1年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以及《拟投入本项目设备情况表》(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7)报价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详见采购文件第七部分报价文件格式);
3、报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长安镇涌头村莞长路158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郑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823
成交供应商: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东莞市分公司
成交金额:
小写:¥1,336,443.20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叁万陆仟肆佰肆拾叁元贰角整
成交供应商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6号联通新时空大厦
评标委员会成员:
陈文凯、余发科、何柱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