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于2019年4月15日 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2019年清新区重金属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企业监督性监测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441827-201904-065101-0010)(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实际情况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变更:
一、原招标文件:
序号
内容
预算金额
承接测机构
备注
任务一
承接企业1至13的监测工作
45.43万元
由综合排名第一的的社会检测机构承接
任务二
承接企业14至26的监测工作
36.21万元
由综合排名第二的的社会检测机构承接
任务三
承接企业26至39的监测工作
33.36万元
由综合排名第三的的社会检测机构承接
修改为:
承接企业27至39的监测工作
二、原投标报价明细表
企业名称
最高限价(元/年)
投标报价
14
企业14
36600
15
企业15
34500
16
企业16
50700
17
企业17
16200
18
企业18
19
企业19
15300
20
企业20
8100
21
企业21
31500
22
企业22
14100
23
企业23
32400
24
企业24
33000
25
企业25
26
企业26
12000
任务二小计
362100
27
企业27
104100
28
企业28
52800
29
企业29
18300
30
企业30
40500
31
企业31
32
企业32
9000
33
企业33
3000
34
企业34
78000
35
企业35
6000
36
企业36
37
企业37
38
企业38
39
企业39
任务三小计
333600
三、原评分细则附表
技术部分
7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仪器设备进行评分。【该项评分需要提供设备发票和设备在有效期内的检定或校准证书,未完整提供相应资料的仪器设备不得分。有证标准物质必须提供证书,否则不得分】
(1)实验室应具备烟尘采样仪、大气采样器、颗粒物采样器、烟气采样器等采样仪器设备,并具备石墨炉原子吸收、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仪,气相色谱仪(或气相质谱仪)、ICP-OES(AES)(或ICP-MS)等分析仪器。缺少一台采样/分析仪器扣0.5分,此项最高扣 5 分。其中属于国家强制检定仪器设备必须附带检定证书,否则不得分。
(2)实验室应配备有证标准物质,必须包括铅、镉、氰化物、汞、砷、铬、镍、锌、铜等标准溶液、滤膜中砷、铅、镉等标准样品、土壤标准样品、VOCs标准物质(成分不得少于20种),缺少一项扣0.5分。
(2)实验室应配备有证标准物质,必须包括铅、镉、氰化物、汞、砷、铬、镍、锌、铜等标准溶液、滤膜中铅、镉等标准样品、土壤标准样品、VOCs标准物质(成分不得少于20种),缺少一项扣0.5分。
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5月8日9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11223。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小姐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二)采购单位: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新分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明霞大道东1巷3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11223。
传真:/ 邮编:511800。
(三)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传真:0763-3280722 邮编:511518
特此公告。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