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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澄清通知

(441900-16-201901-1620411-0001)
发布时间:2019-02-02

项目名称: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人民法庭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441900-16-201901-1620411-0001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1月29日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寮步人民法庭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寮步镇勤政路1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张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澄清事项: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44页第3

原文内容:

应急处理方案(10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处理方案规划的详细程度、可行性等进行横向评审:

1应急处理方案规划非常详细、可行性非常强,得10分;

2应急处理方案规划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7分;

3应急处理方案规划一般、可行性一般,得4分;

4应急处理方案规划欠缺详细、可行性差,得1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修改为:

应急处理方案(15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处理方案规划的详细程度、可行性等进行横向评审:

1应急处理方案规划非常详细、可行性非常强,得15分;

2应急处理方案规划较详细、可行性较强,得10分;

3应急处理方案规划一般、可行性一般,得5分;

4应急处理方案规划欠缺详细、可行性差,得1分;

5、未提供对应方案不得分。

澄清公告日期:

2019年2月2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