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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一期)更正公告

(项目编号:1210-1841YDZB1185)
发布时间:2018-11-01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委托组织招标的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智能停车场管理系统(一期)【项目编号:1210-1841YDZB1185】于2018年10月26日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部分内容做如下更正:

由原来:

由原来:

五、供应商(承包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7年的财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为停车场系统产品的生产制造商;

24.1.1磋商小组由 3 名单数组成,均从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更正为:

五、供应商(承包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提供以下资料:

(1)具备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2017年的财务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4)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4.1.1磋商小组由 3 名单数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余 2 名专家从财政部门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产生。

其他内容不变。

磋商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如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未变更部分,仍按原磋商公告和磋商文件执行。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广东省奥林匹克体育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大观南路36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电话:020-82169767

传真:020-82169767

邮编:51000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之一、之二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22644769

传真:020-62619398

邮编:510630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一八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