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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安全保障系统建设项目澄清通知

(440000-201809-148071-0035)
发布时间:2018-09-21

项目名称: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安全保障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编号:

440000-201809-148071-0035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9月20日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东城西路185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阮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澄清事项:

(1)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原文内容:

六  招标文件公示期

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8年09月20日至2018年09 月27日

修改为:

六  招标文件公示期

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8年09月20日至2018年09 月28日

(2)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原文内容:

  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09月20日起至2018年09月27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现场报名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只接收以POS机刷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修改为:

  符合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8年09月20日起至2018年09月28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现场报名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150元,售后不退(只接收以POS机刷卡、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方式现场购买)。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澄清公告日期:

2018年09月21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