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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E键送达系统服务项目澄清通知

(440000-201803-146071-0013)
发布时间:2018-05-25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E键送达系统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440000-201803-146071-0013

首次公告日期:

2018年05月22日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东城西路18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梁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澄清事项:

(1)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3 页第 6、7

原文内容:

6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8年   月   日至2018年   月   日

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     月   日起至2018年     月   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现场报名洽购。

修改为:

6该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8年05月22日至2018年06月11日

7、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05月22日起至2018年05月29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现场报名洽购。

(2)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11、12

原文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

2018年06月13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5页

原文内容: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    月  日

修改为: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澄清公告日期:

2018年05月25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