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翠村中心球场及舞台加装顶棚工程项目 澄清通知
湛翠村中心球场及舞台加装顶棚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
GZZC001P/YDDG17G0214
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中堂镇湛翠股份经济联合社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中堂镇湛翠村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江先生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澄清事项:
(1)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9页第五项原文内容:
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修改为: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28 页第 2.3.4 项 原文内容:
根据上述评审细则,在前述的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按东府办[2009]1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采用 “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即:
二 商务技术初步评审
三 详细评审
四 价格评审
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评分项目
价格部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权重
30
15
55
1)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3)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30 页增加附表二 详细评审表(含商务、技术评审细则)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评审细则(15分)
1
项目业绩
10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售后服务机构
5分
投标人在东莞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得5分,在广东省(东莞外)以内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得3分,其它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公司场地证明(以企业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售后服务外包。
提示:请勿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在投标人中标后,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详见第四部分投标须知的第31条条款)
技术评审细则(55分)
施工方案
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性进行综合横向比较,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先进、能考虑业主的现有在状况的得13-20分,方案较好,基本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得6-12分,方案比较差得1-5分。
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13分
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措施,采用规范的准确、清晰、完整、可行性进行综合横向比较,优:8-13分,中:4-7分,差:0-3分。
3
质量保证措施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措施齐全性、可靠性、合性性等进行综合横向比较,优:8-12分,中:4-7分,差:0-3分。
4
进度安排及工期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工期响应情况等进行综合横向比较,优:7-10分,中:3-6分,差:0-2分。
澄清公告日期:
2017年03月07 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