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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山湖园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质量评估服务项目澄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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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9-26

项目名称:

松山湖园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质量评估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441900-1-201708-441900-1441901-0286

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09月06日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公安消防局松山湖大队

采购人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北部工业城工业西四路1号消防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卓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澄清事项:

(1)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40页第2、3
原文内容:


2

项目业绩

18分

根据投标人自2015年以来签订完成的消防安全检测评估或咨询顾问项目相关业绩进行评审,合同金额100万或以上每个得2分,合同金额50万(含)至100万(不含)每个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18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企业实力

7分

①投标人具有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认证机构颁发并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个得1分,最高得3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评估一级资质的得4分,具有消防安全评估二级资质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


2

项目业绩

21分

根据投标人自2015年以来签订完成的消防安全检测评估相关业绩进行评审,合同金额100万或以上每个得2分,合同金额50万(含)至100万(不含)每个得1分,其他不得分,本项最高得21分。
注: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企业实力

4分

投标人具有市级或以上消防部门颁发的消防安全评估一级资质的得4分,具有消防安全评估二级资质的得2分,其他不得分。
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41页第 2
原文内容:


2

项目人员力量

12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年限,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架构以及过往类似项目的经验进行横向综合评审:优得9-12分,良得4-8分,差得0-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及距开标当前月(不含开标当前月)前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修改为:


2

项目人员力量

12分

根据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服务人员从事该项工作的年限,具有的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架构以及过往类似项目的经验进行横向综合评审:优得9-12分,良得4-8分,差得0-3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4页第10、11
原文内容: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09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
2017年09月 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2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11 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澄清公告日期:

2017年09月26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