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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警务安检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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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1-05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警务安检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SCZJ034G/YDDG16G1130

首次公告日期:

2016年12月22日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东城西路18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叶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变更内容:

(1)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5
原文内容: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01月 11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7年01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6
原文内容: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修改为:开标时间2017年01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3)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35 页技术评分部分第 1、2、
原文内容:


1

技术参数要求

30分

投标人全部满足或优于用户需求设备技术参数要求情况条款的,得30分;其中带▲号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3分,其他项每有一项不满足的扣2分,至扣完为止,最低得0分。
注:须提供《技术条款要求扣分明细响应表》(详见第七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并提供所投产品的彩页原件,或原厂商的公开网址链接及参数截图,或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所作的技术参数说明等详细技术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项目实施方案

3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项目实施队伍人员、进度计划、质量管理措施、实施流程等进行横向综合评审;优得:3分,良得:2分,差得:1分。

修改为:


1

对用户需求的响应程度

7分

根据各投标人对用户需求书的响应情况,对投标方案进行横向综合评审:优得5-7分;良得3-4分;差得1-2分。

2

项目实施方案

7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实施方案是否全面,进度计划是否合理,是否有保障措施,措施方案是否安全、可行等情况进行横向综合评审:优得5-7分;良得3-4分;差得1-2分。

3

产品知名度

7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品牌进行横向综合评审:优得5-7分;良得3-4分;差得1-2分。

4

服务质量

7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交货期、质保期以及服务便利性进行横向综合评审:优得5-7分;良得3-4分;差得1-2分。

5

文件整体响应程度

5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组成的完整性、条理性及对招标文件响应程度进行横向综合评审:优得4-5分;良得2-3分;差得0-1分。

澄清公告日期:

2017年01月05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