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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翠村豫州工业路、豫州一路道路修建工程项目更正公告

(bTitle)
发布时间:2017-03-07

项目名称:

湛翠村豫州工业路、豫州一路道路修建工程项目

采购编号:

GZZC003P/YDDG17G0215

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中堂镇湛翠股份经济联合社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中堂镇湛翠村委会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卓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澄清事项:

(1)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9页第五项
原文内容:


25-3)

评标方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修改为:


25-3)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2)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28 页第 2.3.4 项
原文内容:

  1. 评标方法
  2. 本次评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3.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标原则,严格评审,以选择报价合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
  4. 评标步骤
  5.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的评审,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报价、工期、质量、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或其它实质性要求等,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6.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3家,以决定是否需废标。
  7. 无效投标的认定:按《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见附表一)所列各项,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8. 定标原则

根据上述评审细则,在前述的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评审合格的前提下,按东府办[2009]1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镇街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采用 “无需评技术标的最低投标价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人,即:

  1. 公开商务标(投标报价)报价,按由低到高的顺序依次排出名次;
  2. 去掉一个排名最低和最高的投标报价;
  3. 将剩余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当有效标个数只有三个或四个时,将有效标的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计算出平均标价);
  4. 最接近平均标价的下限投标报价人为中标人。即低于且最接近平均标价的投标报价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低于且第二接近平均标价的投标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5. 注明:
  6. 当报价低于平均标价的有效投标人只有一个时,第二中标候选人则为最接近平均标价的有效投标人;
  7. 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以相同的报价最接近平均标价的下限时,则按“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技术水平、数量较优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原则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和第二中标候选人;当低于且第二接近平均标价的报价出现类似情况时,同样采取上述方式确定第二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8. 评标委员会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9. 中标候选人
  10. 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1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本项目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12.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13. 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
  14.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修改为:

  1. 评标方法
  2.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以及综合实力强的中标人。
  4. 评标步骤
  5. 评标委员会先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初步评审,再进行商务、技术(服务方案)的详细评审,再进行价格评审。只有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才能进入详细的评审和价格初步审查,而通过价格初步审查的投标人才能接受价格评分及参与综合得分排名。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6. 评分及其统计
  7. 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权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标人的商务状况、技术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评议和比较,评出其商务评分和技术评分。各评委商务或技术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该投标人的商务或技术得分。然后,评出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将各投标人的商务得分、技术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其综合得分。将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次高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二 商务技术初步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按照《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内容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只有对《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检查初步评审。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被认为响应的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2.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有关资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有效、是否提交投标保证金、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投标报价是否低于采购预算等。
  3.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合,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服务范围、质量和功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4.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3家,以决定是否需废标。
  5. 无效投标的认定
  6. 按《资格性与符合性审查表》(附表一)所列各项,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 详细评审

  1. 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进行商务、技术(服务方案)的评审。
  2. 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商务响应表中各项条款的响应程度、履约能力、服务业绩、供应商信誉(如银行信用、合同信用)、售后服务承诺等因素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商务评审细则》(附表二),评分统计按本评标方法4-1)条规定进行。
  3. 技术(服务方案)评分:评标委员会就投标人对技术响应表中各项要求的响应程度、对本项目提出的服务方案(包括人力、物力、技术力量以及对服务内容的理解、具体实施的计划、方法、质量保证措施、成果提交等)满足用户需求书的情况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权重见《技术评审细则》(附表二),评分统计方法如前所述。

四 价格评审

  1.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2. 投标价格的审查
  3.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细则详见附表三),如投标人的投标不是固定价或者投标方案不是唯一的或投标报价有重大漏项或重大不合理的,评标委员会将认定该投标人的价格评审不通过。通过价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资格接受价格评分并进入综合得分的排名。
  4. 价格评分
  5. 将评标委员会校核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定义为评标价格。取各评标价格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格,其价格得分为满分30分。各投标人的价格评分按以下公式计算:

投标人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30

  1. 商务技术及价格评分权重分配

评分项目

价格部分

商务部分

技术部分

权重

30

15

55

  1. 综合得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 中标候选人

1)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

  1. 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本项目推荐二名中标候选人。将各有效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①投标报价(由低到高);②技术评分(由高到低);③商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3. 如果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合同签订前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4. 中标价的确定:中标价以开标时公开唱读额为准;如有缺项、漏项,视为已包含在中标价中。
  5.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结果,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30 页增加附表二 详细评审表(含商务、技术评审细则)


序号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商务评审细则(15分)

1

项目业绩

10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售后服务机构

5分

投标人在东莞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得5分,在广东省(东莞外)以内有分支机构或售后服务点的得3分,其它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公司场地证明(以企业自有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为准)加盖投标人公章;本项目不接受售后服务外包。

提示:请勿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在投标人中标后,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详见第四部分投标须知的第31条条款)

技术评审细则(55分)

1

施工方案

20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施工方案的可行性和可操性进行综合横向比较,施工方案设计合理、先进、能考虑业主的现有在状况的得13-20分,方案较好,基本能满足用户需求的得6-12分,方案比较差得1-5分。

2

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13分

项目实际情况提出的措施,采用规范的准确、清晰、完整、可行性进行综合横向比较,优:8-13分,中:4-7分,差:0-3分。

3

质量保证措施

1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质量措施齐全性、可靠性、合性性等进行综合横向比较,优:8-12分,中:4-7分,差:0-3分。

4

进度安排及工期

10分

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工期响应情况等进行综合横向比较,优:7-10分,中:3-6分,差:0-2分。

提示:请勿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投标。在投标人中标后,需在中标结果公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履约能力的审查(详见第四部分投标须知的第31条条款)

澄清公告日期:

2017年03月07 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