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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电梯日常维保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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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25

项目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电梯日常维保协议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编号:

SSL201591-GP

首次公告日期:

2016年 01 月07 日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东莞松山湖控股大厦6楼610 室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卓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807

澄清内容:

(1)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8 项第 5
原文内容:
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七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修改为:
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报名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报名后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六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2)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39 页第项第 8
原文内容:
8、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7家,以决定是否需废标。
修改为:
8、评标委员会将审查实质参加投标人数是否够6家,以决定是否需废标。

澄清公告日期:

2016年01月25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