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安保、清洁、绿化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
ZC0SHKG2016012
首次公告日期:
2016年11月17 日
采购人名称:
东莞市松山湖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大厦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卓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澄清事项:
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4 页第 8 点 原文内容: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11月25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修改为: 8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17日起至2016年12月02日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按下述地址洽购。本招标文件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备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资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若为“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澄清公告日期:
2016年11月28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