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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整体设计及展览布置项目澄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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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10-09

项目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史馆整体设计及展览布置项目

采购编号:

440000-201709-146071-0059

首次公告日期:

2017年09月 30日

采购人名称: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

东莞市东城西路187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州有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经办人名称:

卓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3362836

澄清事项:

(1)原文出处:招标文件第 19 页第项第 1
原文内容:
1.本次磋商报价均应;;
修改为:
1. 本次磋商报价均应包含所有的税费及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

澄清公告日期:

2017年10月09日

备注:

上述内容,作为招标文件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与本通知不一致处,以本通知为准,其余内容按照原招标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