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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房地一体登记和村庄、城镇建成区1:500地籍调查测绘技术服务项目(项目编号:441825-202004-401001-0004)公开招标公告

(441825-202004-401001-0004)
youdeqy 发布时间:2020-04-29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房地一体登记和村庄、城镇建成区1:500地籍调查测绘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5-202004-401001-0004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房地一体登记和村庄、城镇建成区1:500地籍调查测绘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618,3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内容

项目性质

完成期限

付款方式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房地一体登记和村庄、城镇建成区1:500地籍调查测绘技术服务

政府采购

1、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调查、资料收集、录入确权发证任务;于2021年3月31日前提交全部工作成果,并经验收合格。注:最迟完成时间不得迟于省市对本项目要求的时间节点

2、项目通过验收之日起,中标人提供2年的错漏补充完善及技术服务,服务期间所产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详见招标文件

注:1、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采购项目需求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均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1.2、所属期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9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

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支情况表或收入费用表】

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20年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6、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具有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且专业范围含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二)报名登记、交纳投标保证金

备注: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本项目采用现场报名兼纸质投标。报

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测绘资质。

(5)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6)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三)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20年4月3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

3.形式:银行转账

4.投标保证金指定账号:

(1)户名: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支行;

(3)帐户:44698001040013166。

备注: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确认,本项目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付至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保证金专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有德017ZF投标保证金”字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期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1日10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十、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日10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东路国土大厦第八层)。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卢小姐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蒋先生

联系电话:0763-871832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30号三楼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传真:0763-3280722

邮编:511518

(三)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林业局大楼2楼

联系人:韦剑锋

联系电话:0763-8718113

传真: 0763-8718081

邮编: 513200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