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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二十支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直营店智能硬件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210-2040YDZB2803)
youdezb 发布时间:2020-03-19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清远市二十支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直营店智能硬件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供货商。

一、项目名称:清远市二十支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直营店智能硬件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210-2040YDZB2803

二、招标人: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

联系人:符先生      联系电话:07633362055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22221806

三、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一批智能硬件设备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主要技术参数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2、招标内容为:为清远市二十支商业连锁有限公司直营门店采购一批智能硬件设备。(具体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3、主要技术参数: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用户需求书

4、招标控制价:175万元

注: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否则做无效投标处理。

五、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2020年319 2020年326

2、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491400分至2020年491430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

3、开标时间:2020年491430分。地点: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更正公告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招标文件获取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2020年3 20日至2020年32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5,联系电话:020-22221860)

2、招标文件费:每份300元,在办理投标登记手续时缴纳,售后不退。

3、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凭《采购文件售卖登记表》(登陆http://www.youde.net网站下载)加盖公司公章至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并领购招标文件。

4、邮购招标文件者,将《采购文件售卖登记表》签章后的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E-mail:shiyebu_youde@163.com),邮费到付,经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5、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以投标人名义的汇款,不接受个人的汇款及其它款项):

(1) 开户银行名称: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

(2) 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3) 账号:38610188000123567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3、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资审方式: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2、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地址:清远市小市新城凤翔大道16号

异议受理电话:07633362055

十二、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投标网、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均在上述网站发布。

 

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319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东烟草清远市有限公司、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本公司就参加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登记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示。

二、本公司保证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没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已书面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公司没有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年内本公司没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围标串标行为,本公司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及监理工作;本公司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五、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具有本招标项目投标资格的企业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中标资格、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解除合同、禁止本公司参加招标人或其关联公司今后任何招标项目的投标),并自愿停止参加招标人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三个月。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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