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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河县2019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土壤调理剂采购项目市场调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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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desw 发布时间:2020-01-09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陆河县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就陆河县2019年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土壤调理剂采购项目进行市场调查,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单价

限价

采购预算

◆●土壤调理剂

1批

分批次供货,自采购人发出需求之日起1天内全部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元/吨

人民币210万元

供货数量=采购总预算/报价单价,项目最终实际结算价为210万元

二、技术要求及参数

★(1)、响应供应商所投产品形态和主要技术指标及含量必须与登记时的技术指标完全一致;(提供有效期内的肥料登记证复印件)。

★(2)、有效成分:CaO≥25.0%,MgO≥6.0%,pH:10.0-12.5(在肥料登记证中体现,提供肥料登记复印件)

★(3)、产品适用于酸性土壤。(在肥料登记证中体现,提供肥料登记复印件)

(4)、基本要求:

1、土壤调理剂的生产有正式生产批号,生产的土壤调理剂符合农业部产品标准,因土壤调理剂产品的质最问题造成采购单位及实施区农户经济损失的,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

★2、所有土壤调理剂产品必须是厂家原产、全新的正品,符合国家及农业部的有关标准。(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2017年以来,响应供应商及其投标产品无不良生产、销售、施用记录(提供承诺函)。

4、中标人在运输过程中造成的土壤调理剂产品损坏、灭失或其它质量问题,其责任和损失由中标人负担。

★(5)、其他技术要求:

1、投标产品有害物质(Hg、As、Cd、Pb、Cr)含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NY/T1978 -2010的限量标准,有害物质应低于以下指标要求:

项目指标(单位: mg/kg)

汞(Hg)(以元素计)≤ 5

砷(As)(以元素计)≤ 10

镉(Cd)(以元素计)≤ 10

铅(Pb)(以元素计)≤ 50

铬(Cr)(以元素计)≤ 50

2、投标时响应供应商须提交2018年1月以来经有资质认定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全项检验报告,检测报告必须体现出产品的有效成分和有害物质的含量(提供有CMA印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投标产品性状必须是粉剂或者颗粒。

三、报价要求:

1、报价须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人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式3份;

4、报价须提供《采购货物市场调查价格表》一式3份。

5、以上资料加盖公章。

附表:

政府采购货物市场调查价格表

申请采购单位(章):



年    月    日

品 名

规格

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被询价

人报价

小计




































合   计:

 大写人民币     

询价单位(章):                     被询价单位(章):

询价人:                       报价人:             

 

四、本公告期限:自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止5个工作日。

五、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地址:陆丰市东海镇东海大道银华路北16号二楼202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660-8219111

传真:0660-8521628

邮编:516500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汕尾分公司

二零二零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