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理工学院,建设资金来自全部市财政投资,招标人为东莞理工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
2.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
2.3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本项目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包括钢结构工程、电气安装工程、消防工程,项目总投资约50万元。
2.4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499225.48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499225.48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 72771.01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23728.53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编制单位: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控制价审核单位:/。
2.7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
2.8本次招标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单位:湖南省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审查单位: / ,勘察单位: / 。
2.9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 东莞理工学院松山湖校区停车场建设项目(一期)(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钢结构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 拆除路面以及恢复等;2、电气安装工程;3、消防工程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请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的要求。
2.10本次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计划工期为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19年12月2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0年1月1日。
2.11本次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工程质量保修期贰年。
3.1资质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
3.2.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2.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
3.2.3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
3.2.4 贰 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或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在本市企业任职,发证单位为广东省建筑业协会、培训机构是东莞市建筑业协会培训中心或东莞市建设培训中心),专业类别为: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3.2.5 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
3.3其他要求:
3.3.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3.3.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3.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dgzb.com.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3.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
(2)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4)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5)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7)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3.3.6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7.8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3.4参加投标报名及投标会的人员(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除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19年11月21日至2019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8 时 30 分至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4.2条所要求的资料前往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300 元,获取后不退。
4.2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投标报名(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除外)。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年11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904号。投标会时间:2019年11月28日10时30分,地点: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90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网站(www.youde.net)及东莞理工学院网(http://www.dgut.edu.cn/dgut/cgxx/part_list.shtml)发布。
7.1 投标担保金额:9500元。
7.2 投标担保缴纳形式:非现金形式(如电汇、转账)、银行出具的或由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
7.3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账号:106041516010003831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分行大岭山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指定账号。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理工学院;
电话: 0769- 22861688;
地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
招标人:东莞理工学院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
地 址:东莞市东城区东莞大道19号鼎峰卡布斯国际广场A座1603A号
邮 编:523808
邮 编:523000
联系人:叶老师
联 系 人:付工
电 话:0769- 22861688
电 话:0769-23362836-822
传 真:0769-2286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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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