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的委托,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0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评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825-201911-401001-0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0年城镇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评估、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20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序号
内容
项目性质
服务期
付款方式
1
连山县2020年城国有建设用地标定地价评估
政府采购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成果制订、验收工作;于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成果公示、报备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
2
连山县2020年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3
连山县2020年集体农用地基准地价制订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则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1.2、所属期为2019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复印件。【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是指:加盖银行业务章的税收回单,或加盖税务部门电子征税专用章的税收电子转账专用完税证,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证明;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则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加盖税务部门公章的纳税申报表】
1.3、2018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9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支情况表】
1.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如单位无需参加社会保险的,则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参保时间须为2019年8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1.5、政府采购供应商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1.6、投标承诺书原件。
2.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3.公司(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另外本项目不接受以下主体参加采购活动:
(1)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3)以分公司或联合体形式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记录名单,或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在报名期间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投标人应当具有土地评估中介机构注册证书(要求证书允许持证人在全国范围或广东省从事土地评估业务)或广东省土地评估机构备案与信用等级证书(信用等级为二级或以上),证书须通过年检(不需年检的除外)。
(二)报名登记、交纳投标保证金
1.报名登记
(1)报名登记时间:自2019年11月2日至2019年11月8日止(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3)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税务登记证。
(4)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5)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2.交纳投标保证金
(1)交纳保证金时间:自2019年11月2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交纳金额人民币 壹万贰仟元整 (¥12,000.00元)。
(3)投标保证金信息
户名: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清远锦霞支行
帐户:4400 1760 3050 5300 3155
(4)投标保证金须由投标人帐户汇入,且以到达指定帐户的时间为准。交纳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051G投标保证金”字样。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2日至2019年11月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十、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1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2019年11月2日至2019年11月8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鹿鸣东路林业局大楼2楼
联系人: 胡小姐
联系电话:0763-8718321
传真: 0763-8718113
邮编: 5132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清远分公司)
联系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传真:0763-3280722
邮编:511518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