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2019年度青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清远市农业农村局文件清农农函【2019】7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阳山县青莲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名称:阳山县2019年度青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招标单位:阳山县青莲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0763-7646921
地址:阳山县青莲镇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80723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五号区连江路30号3楼
招标监督机构:阳山县农业农村局
投诉电话:0763-7801438
三、建设地址:清远市阳山县青莲镇。
四、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阳山县2019年度青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对青莲镇大洞村4444.39亩、柳塘村1197.31亩、朋塘村2297.07亩、深塘村532.37亩、寺山村1112.15亩、屋村村769.76亩、峡头村535.24亩基本农田保护区内的包括渠道建设工程及道路建设工程进行建设,总规模为10888.29亩,总投资为1605.55万元;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本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2.1、建设内容、规模:
本工程为阳山县2019年度青莲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总整治面积为10888.29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新建陂头3座,新修灌溉渠道4496.03m,新修排水渠道2213.56m,桥涵1座,涵管32座,人行盖板11座,下田机耕引桥24座,横梁597根,机耕桥1座,新修宽3.0m砼路面田间道Ⅰ2044.55m;整修宽3.5m砼路面田间道Ⅰ3310.45m,整修宽3.0m砼路面田间道Ⅱ6228.64m,整修宽3.0m砼路面田间道Ⅲ365.12m,新修宽2.0m砼路面生产路Ⅰ92.2m;整修宽2.5m砼路面生产路Ⅰ4087.71m,整修宽2.5m砼路面生产路Ⅱ109.33m,整修宽2.0m砼路面生产路Ⅲ928.01m,新建会车道35座。
(2)施工临时工程部分
2.2、招标范围:以上内容的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控制价:¥13,816,500.00元(其中包含临时工程费¥204,882.38元)
六、资金来源:中央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投标人提问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等:
详见附件一: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投标日程安排
注:(1)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八、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网上交易服务大厅”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本工程实行网上报名,非电子投标方式(即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平台投标回执》,投标委托人即固定投标员须凭身份证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确定的开标室签到,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3万元,投标保证金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九、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十、投标人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已完成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并通过主体终审(提供含网址的网页截图),且在广东省水利厅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专栏的信用评价结果为BBB级(含暂定)或以上。
4、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广东省外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且已到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录入手续),并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或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社保证明)。
5、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类工程师 (或以上)职称(提供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社保证明)。
6、企业主要负责人(即安全生产许可证负责人)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拟投入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或以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社保证明)。
8、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1名、项目技术负责人1名、专职安全员1名外,另配备水利类专业工程师2名、测量工程师1名(提供职称证书)、施工员2名、质检员1名、材料员1名、水利工程造价员1名、资料员1名,且均已取得水利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核发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以上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任;并提供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社保证明。
9、提交投标人自行登陆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三年内无行贿裁判文书记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若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日期算起,查询范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10、投标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业务时,必须由该企业已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了信息录入的固定投标人员代表本企业参加,本项目需1名固定投标员。
11、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或在阳山县列入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建设投标期限内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12、关于联合体投标:
本工程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保证以上各项资料的真实性,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并上报市、省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信用体系黑名单,并按现行水利行业相关规定处理。
注:(1)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1至2项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第4至8项需提供相关人员在投标企业参保的近三个月(2019年7月至2019年9月)社保证明。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各项信息确保其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真实可靠,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 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二、 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三、 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形式性评审和响应性评审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四、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
十五、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 500 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阳山县青莲镇人民政府
异议受理电话: 0763-7646921
十七、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阳山县青莲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