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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2019-34购买中国交通频道•广东2019年媒体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项目编号:1210-1941YDZB2256)
发布时间:2019-08-01

一、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二、采购项目编号:1210-1941YDZB2256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9-34购买中国交通频道·广东2019年媒体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7.5万元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目前,我国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致死人数多达6万余人,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和道路里程快速增长,而交通参与者的守法意识、安全意识十分薄弱、交通供给严重不足,通过加强专业化的交通管理媒体宣传力度,扩大交通安全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成为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治本之策,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2010年,中央文明办、公安部部署“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以来,电视媒体作为公安交管部门的重要宣传窗口,在普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文明交通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局限于现有的广播电视媒体机构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不强,宣传连续性不足等问题。2012年国务院下发了《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要积极拓展交通安全宣传渠道,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创新宣传教育方法。推动开设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网站、电视频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交通安全,全民参与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在这种社会背景和需求下,2015年,经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正式批复同意,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申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主办的中国交通频道正式开播,以电视、广播、新媒体全媒体形态和丰富的传播渠道为政府政策、信息发布提供平台,为交通参与者提供优质信息服务。本项目拟向中国交通频道•广东购买媒体服务,为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提供交通资讯服务和教育提示,引领智慧出行。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二)相关说明

以单一来源招标形式,向国广通途(广东)传媒科技有限公司购买服务,在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指导下,落地开播“中国交通频道•广东”频道,为交通参与者提供全媒体信息服务。

(1)中国交通频道是由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申办、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主办的全国唯一的交通类高清专业数字频道,频道定位为服务大众、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报道内容涵盖公路、城市交通、航空、水运、铁路、物流、邮政等交通领域,是目前国内最权威的、唯一国家级的、综合新型的交通媒体行业信息全媒体发布平台,采用“公共信号+自办节目”模式在各省市落地推广,每天推出18小时节目。中国交通频道在广东组建“中国交通频道•广东”团队,在广东省有限电视网络上线并覆盖全省各地市,目前每天播出本省自办节目1小时,今后逐渐增加自办节目时长。频道以电视为主载体,兼营车载广播、网站、微博、微信等,提供全方位交通出行服务。

(2)2015年,公安部交通管理局下发《关于协助做好中国交通频道开播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5】 383号)),要求全国各省市要配合做好中国交通频道在当地的落地开播工作,利用频道专业化、规模化优势,更好地开展全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广东被列入首批落地的省份之一。目前中国交通频道已在河北、安徽、湖北、北京、上海、贵州等省市落地开播,下一步将在全国各省市落地开播。在公安部交通管理局指导下,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按照上级部署要求,通过向中国交通频道•广东购买服务的形式,指导并补助建设“中国交通频道•广东”落地开播,利用该媒体平台资源面向全社会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中国交通频道•广东落地后,将在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指导和监督下,负责广东频道节目制作播出和各类媒体平台运营,通过组织丰富多样的媒体采访活动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活动,积极传递我省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动态,向全民传播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双方将建立重大突发事件报道联动和舆情反馈机制,针对交通安全热点、重点问题,及时分析舆情走势,正确引导舆论走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共同构建广东和谐、平安、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的舆论宣传阵地,成为公安交管部门与道路交通参与者沟通互动的桥梁。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国广通途(广东)传媒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解放庄路11号8809房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意见:/

2.专家2姓名:/,工作单位:/ ,职称:/      

意见:/

3.专家3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8月2日至2019年8月8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凌小姐   联系电话:020-2264476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10815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06

联系人:江耀辉                       联系电话:020-22221860

传真:020-62619398                   邮编:510630


(三)采购人:广东省公安厅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黄华路97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王小姐    联系电话:020-83110815 

传真:020-83110987               邮编:510630


(四)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

联系人: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20-83188580,83188586,83188500


发布人: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