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页 /
  • 招标采购公告 /
  • 招标采购公告

广东电子口岸平台2019年度综合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编号:1210-1941YDZB1794)
发布时间:2019-06-05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编号:1210-1941YDZB1794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电子口岸平台2019年度综合运维服务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4,000,0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随着“单一窗口”标准版的全面推广和广东电子口岸地方特色应用陆续上线运行,广东电子口岸平台运行维护任务日益加重。为有序推进广东电子口岸平台运行维护工作,按期完成省口岸办下达的工作任务,采购人拟向服务供应商采购人力资源服务,协助开展以下服务内容。

(一)协助采购人技术管理部门根据广东电子口岸平台运维工作需要,开展有关软件应用功能和数据分析的技术研发工作;

(二)协助采购人技术和业务管理部门做好广东电子口岸技术和业务运维保障工作;

(三)协助采购人客服部门开展广东电子口岸平台客服工作。

以上内容仅为大致的服务范围,采购人通过任务书方式向服务商下达订单,明确每一个具体项目或任务的工作内容、需求人员、附加条款及条件等。本次采购仅确定服务人员的类型和服务单价,不约定采购人向服务商购买服务的最小或最大价值及数量。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一)原因

该项目属于下列第(1)种情形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本项目属于上述规定的第(1)种情形。

    根据省政府《关于同意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5〕345号),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电子口岸公司”)作为广东电子口岸平台的运行维护实体,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广东电子 口岸平台建设运维,配合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广、创新大通关协作机制和模式等工作。为推进“单一窗口”建设推广工作,省口岸办于2017年、2018年连续两年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省电子口岸公司购买“单一窗口”全省建设推广项目服务。

    鉴于广东电子口岸和“单一窗口”建设推广工作涉及单位多、系统复杂、建设难度大,且省电子口岸公司人员编制有限,为增强省电子口岸公司的技术研发和运维保障能力,考虑到广东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网公司”)具有丰富的电子政务建设运维经验,可以为省电子口岸公司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提供有效支撑,经省政府领导同意,省国资委于2017年底将信网公司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给省电子口岸公司,省电子口岸公司成为信网公司的控股股东,直接持有信网公司61.11%股权。

1.从工作成效上看,自去年初以来,在省电子口岸公司指导下,信网公司专门设立电子口岸事业部,组建专业化、高素质的客服团队、平台运维团队和技术研发团队,支撑省电子口岸公司扎实 推进广东电子口岸平台建设运维,积极配合开展“单一窗口”建设推广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成效,共同为广东电子口岸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为此,省电子口岸公司及信网公司受到上级指导部门、口岸查验单位、地市口岸主管部门及广大外贸企业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2.在数据安全方面,省电子口岸公司负责建设运维的广东电子口岸平台是全省唯一的省级口岸大通关公共服务平台,是我省省域“单一窗口”的基础支撑平台和服务平台,沉淀了丰富而安全要求高的全省跨境贸易数据资源,承载着大量政府及企业的敏感数据,主要提供非商业化公益服务,平台数据安全保障要求高。根据“单一窗口”运行管理和数据安全管理相关规定,为保障“单一窗口”数据、系统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各项应用服务的作用,确保发挥广东电子口岸平台公益性、公平性和唯一性,省电子口岸公司亟需通过受其严格管控的团队力量给予有效支撑,而不宜将核心职责和业务交给外部单位承接。信网公司作为省电子口岸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受其管理和指导,并凭借长期积累的政务服务经验、高超的技术保障能力、先进的网络技术和优质的客户服务,均能够满足这些要求。因此,从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来看,信网公司具有成为唯一供应商的条件。

3.从工作延续上看,2017年,信网公司在尚未划归省电子口岸公司控股前,中标了该公司的中国(广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客服体系建设服务项目,协助省电子口岸公司建立起“单一窗口”客服体系,参与制订全省“单一窗口”运维体系相关方案,并提供客服运维人员支撑“单一窗口”客户服务,积累了丰富的“单一窗口”客服经验,建立了一支专业化客服团队。

鉴于省电子口岸公司自身配备的人员有限,而其负责“单一窗口”标准版全省推广以及省域“单一窗口”本地特色应用项目建设,需要大量的客服运维人才的支撑,根据《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组建方案》“通过购买社会服务方式,按规定组织实施广东电子口岸平台基础设施和应用项目建设及运维”,以及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批准发布《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公告2019年第1号,2019年5月1日正式实施)第18页“单源直接采购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向某供应商采购符合保护国家基本安全利益或企业核心利益;或者有利于实现国家社会经济政策的采购。示例: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且依法有资格能力提供相关工程、货物和服务的采购项目”等相关依据,并从工作延续性、技术服务水平、运维保障能力等因素考虑,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信网公司采购广东电子口岸平台2019年度综合运维服务项目。

因此申请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拟定的供应商名称:广东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14楼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1.专家1姓名 吴鹏  工作单位   广州市信息化服务中心   职称  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2.专家2姓名 许福进  工作单位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职称 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3.专家3姓名 覃毅  工作单位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   职称  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4.专家4姓名 高飞  工作单位   广东粤源咨询   职称  高工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5.专家5姓名 张燕  工作单位  广东格新律师事务所   职称  律师    

意见:详见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

对于本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数据安全、项目经验和运维保障等方面综合考虑,广东省信息网络有限公司的技术服务水平、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工作延续性及运维保障能力都具有唯一性,能有效支撑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落实广东电子口岸平台综合运维的相关工作任务,依据充分,理由成立,服务单价定价标准合理。建议该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九、本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 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3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电子口岸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351号广东外经贸大厦14楼

联系人:邓先生、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38555409、37277762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689号光大银行大厦15楼1506

联系人:凌小姐、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22644769、22644836

(三)财政部门: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地址:广州市仓边路26号8楼

联系人:马科                               联系电话:020-83188508

(四)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先生、何先生      联系电话:020-38555409、37277762

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22644836


广东有德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